贵州省个协贵州蓝天救援队上榜贵州拟定

今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年检。记者了解到,经初步审查,现对家社会组织拟定年检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6月11日投诉举报:公示期内若对年检结论有异议的请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举报—、—;相关材料:公示期结束后,请打印纸质加盖公章的年检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且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两份)、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办公室加盖年检专用章。具体名单如下: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陈龙编辑欧阳蔚华编审赵宏斌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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